关于市场采购联网信息平台供货商户的相关功能升级公告(6月30日)
日期:2026-06-30 来源: 浏览量:1585

根据有关监管要求,6月30日我市对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有关功能进行了升级,系统升级后将清空原先存量商户信息库,届时组货装箱申报时必须关联新增备案商户,并且要求在组货装箱申报后20天内完成“商户确认”操作,在次月登录国税总局“电子税务局”系统进行免税申报。若不能按时完成“商户确认”的,将对代理出口企业(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)、担保备案企业(报关行、组货人等)实施信用管理、业务惩戒;若不能按规定时间登录“电子税务局”系统进行增值税免税申报而产生涉税风险的,企业自行承担。请各市场采购贸易经营单位做好准备,相互转告。